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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牛奶,请不要负隅顽抗!

http://www.sxxdf.com 来源:陕西新东方烹饪学校时间:2013-04-15 点击:

摘要:前一段时间陕西新东方烹饪学校和大家看了光明牛奶过期的事件,今天再带大家看看这些过期牛奶是如何“抵抗”大众的审判的。

前一段时间陕西新东方烹饪学校和大家看了光明牛奶过期的事件,今天再带大家看看这些过期牛奶是如何“抵抗”大众的审判的。

20日,记者致电西安人人乐超市凤城五路店王店长进行再核实。王店长表示,他们有严格的临界货品下架制度,每日检查,他们超市不会售卖过期食品。经查,“过期酸奶”不是他们出售的,并声称消费者李女士是出了超市后七八分钟后又回来投诉的。他认为,消费者李女士是讹诈超市。

王店长的这一说法是否成立?李女士说,3月3日,她领着7岁的女儿去买酸奶,未出超市就投诉了。因此,对人人乐超市的说法不能接受。“曾有一光明乳业厂家的人约我见面解决此事,见面后说给我500元赔偿,让我给他写个东西保证今后不再追究,我没有同意。我只想让人人乐超市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让更多的消费者别再上当受骗。”

光明乳业是否与李女士有过计划赔500元的协议?记者致电光明乳业同李女士谈赔偿协议的西安当事人及西安销售公司客服热线,对方均说他们总部有规定,总部不安排,他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记者拨打光明乳业总部售后客服电话,说明此事,截至记者发稿,未见答复。光明乳业对媒体“封口”的这一做法令人费解。不过,3月15日,西安人人乐超市凤城五路店办公室的董先生来到本报说明情况时曾说,光明乳业西安供货商曾与李女士达成过赔偿500元的协议,因李女士反悔,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酸奶门”引发“诚信危机”

本报有关西安人人乐超市“酸奶门”事件报道见报后,腾讯网、凤凰网、中国经济网、西部网、东方网等网站纷纷转载,“荣耀西安”有网友发帖《西安人人乐超市就是这样坑爹,买到过期酸奶竟说不是他们的》。不少读者表示,消费者有小票且未出超市就投诉,超市不承认是他们的,有点说不过去。还有读者说,人人乐超市服务台既然答应换一盒奶和最高给予3倍赔偿,是不是说明当时他们已经承认了超市出售过期酸奶。另外还有读者表示,或许超市是“冤枉”的。不过也有读者表示,人人乐超市自我盘点,说他们没有卖过期的这个批次的酸奶,难以令人信服。 著名教育专家、西安市教育学会会长许建国说,《三秦都市报》的这篇报道,牵出的不仅仅是谁在说谎话题,牵出的还有人们对企业诚信、商家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话题的热议,折射出的是“诚信危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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